欧盟发布《通用人工智能实践准则》:三大义务
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通用人工智能实践准则》(The General-Purpose AI Code of Practice),作为《人工智能法案》(AI Act)通用人工智能规则的过渡性合规指引。AI Act 已于2025年8月2日生效,准则内容将在转化为强制要求前先行提供指引:预计一年后由人工智能委员会(AI Board)对新模型强制执行,两年后对现有模型强制执行。自愿签署的模型提供商可借遵守准则来证明其符合 AI Act,从而减轻合规举证负担、获得更高法律确定性。
TL;DR
- 欧盟委员会2025年7月10日发布《通用人工智能实践准则》,AI Act 于2025年8月2日生效,准则作为过渡性指引。
- 强制执行时间表:一年后由 AI Board 对新通用模型强制执行,两年后对现有模型强制执行。
- 准则分三章:透明度(3项措施)、版权(5项措施)、安全保障(10项承诺)。
- 签署方可通过遵守准则证明符合 AI Act,减轻行政举证负担;模型文档等材料至少保留10年。
透明度章节
针对 AI Act 第53(1)(a)、(b) 条及附件 XI、XXI 的义务,透明度章节要求签署方做三件事。其一,撰写并及时更新模型文档,至少记录训练数据的获取与选择方法、训练时间与规模等示范表格所列信息,先前版本在模型上市后保留10年。其二,公开披露联系信息,便于 AI Board 与下游供应商获取模型文档中的相关信息。其三,确保所记录信息的质量、完整性与安全性,并作为合规证据留存、防止意外更改。AI Act 的整体框架与生效节奏,可参考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法案即将生效;高风险条款的期限调整见欧盟通过 AI Act 简化提案。
版权章节
版权章节对应 AI Act 第53(1)(c) 条,要求签署方遵守欧盟版权及相关权利保护法律,包含五项措施。
- 制定并实施版权政策:确保在欧盟市场提供的所有通用模型合规,并在组织内分配实施与监督职责,鼓励公开政策摘要。
- 仅抓取合法可访问内容:不规避第2001/29/EC 号指令第6(3)条定义的有效技术措施,并将被认定为持续、重复侵权的网站排除在爬虫之外。
- 识别并遵守权利保留:使用爬虫做文本与数据挖掘(TDM)或模型训练时,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遵守 robots.txt、元数据等机器可读方式表达的禁止使用声明。
- 降低下游侵权风险:实施适当技术保障,防止模型输出复制受保护训练内容,并在使用政策中禁止侵权使用。
- 设立联络点并受理投诉:指定联络点与权利人电子沟通,建立机制受理并以勤勉、客观方式在合理时间内处理投诉。
准则第一版草案发布时,Kaamel 曾做过逐条解读,可对照欧盟《通用目的人工智能业务守则》第一版草案解读(上)与草案解读(下)观察正式版的变化。
安全保障章节
安全保障章节对应 AI Act 第53(1)、第55(1)、第56(5)条及序言第110、114、115条,要求签署方作出十项承诺:建立并更新先进的安全保障框架(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 AI Board 提供未删节访问权)、系统性风险识别、系统性风险分析、可接受度判定、适当的安全缓解措施、网络安全保护、安全保障模型报告、系统性风险责任分配、严重事故报告,以及附加文件与公众透明度。
其中,风险分析要求从信息收集、能力评估、风险建模、危害概率与严重程度评估、上市后监测五个要素展开;缓解措施覆盖训练数据清洗、输入输出过滤、拒绝特定请求等;模型上市前须通过《安全保障模型报告》向 AI Board 报告并及时更新,相关文件至少保留10年。GDPR 执法中透明度、安全性与责任链条的多维趋势,与此逻辑一致,可参考GDPR 执法新趋势。
对出海企业的合规建议
AI Act 已于2025年8月2日正式生效。即便当前准则为自愿性质、法律层级较低,两年内也将被 AI Board 转为强制执行。中国出海企业若在欧盟投放 AI 相关产品(包括搭载通用模型的应用),应尽早建立符合准则的内部制度。
透明度方面,准备记录训练数据来源、方法与规模的模型文档并保留十年,对外披露基本信息与联系方式。版权方面,建立明确的版权合规政策,预留权利人沟通与投诉渠道,在数据抓取与训练环节确保未使用未经授权的受保护内容并遵守权利保留。安全与风险方面,构建覆盖风险识别、检测、分析、缓解与网络安全保护的评估机制,并为严重事件准备报告机制与应急预案。准则原文见 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policies/contents-code-gpa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