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3000 万美元和解 YouTube 儿童隐私诉讼

Google 3000 万美元和解 YouTube 儿童隐私诉讼

Kaamel Lab
Kaamel Lab 2025年9月3日

2025年8月18日,Google 及其子公司 YouTube 向加州圣何塞联邦地区法院提交和解协议,同意支付 3000 万美元了结 Hubbard 等人提起的儿童隐私集体诉讼,为这场持续近六年、围绕《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与州法并行适用展开的诉讼画上句号。该案的核心不在赔偿金额,而在第九巡回法院确立的规则:COPPA 本身不赋予消费者私人诉权,但只要州法独立禁止同一行为,原告仍可通过州法途径并行起诉运营商。

TL;DR

案件时间线:从驳回到和解

原告 Hubbard 等人于 2019年10月对 Google、YouTube 及平台上面向儿童的内容制作方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两公司明知大量 13 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 YouTube,仍在未获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搜索、观看、通信、位置信息及设备标识符,用于定向广告。Google 2018年广告收入约 1190 亿美元,主要依赖此类活动数据。

2021年7月,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驳回诉讼,理由是 COPPA 只允许 FTC 或州总检察长执法,原告“套用州法”实质上等于变相开辟 COPPA 私人诉权,与国会立法意图冲突。2022年12月,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撤销该驳回裁决,认定 COPPA 并不排除州法的并行适用。2025年1月,法院剔除了对 Cartoon Network、Mattel、DreamWorks、Hasbro 等内容制作方的索赔,核心责任集中到 Google 与 YouTube。同年8月18日双方达成和解,初步批准听证会定于 2025年9月23日。新闻原文见 Reuters 报道 https://www.reuters.com/sustainability/boards-policy-regulation/google-settles-youtube-childrens-privacy-lawsuit-2025-08-19/

COPPA 的诉权结构:§6504、§6505 与州法并行

COPPA 于 2000年4月生效,要求在线收集 13 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前取得可验证的父母同意(§6502)。执法权分配是本案的关键:§6505 规定 FTC 为主要执法机构,§6504 允许州总检察长以“国家家长”(parens patriae)身份代表本州居民起诉。法案没有为普通消费者设置私人诉权。

第九巡回法院的区分在于:私人不能直接援引 COPPA,但如果州法本身独立禁止相同行为(如“不公平或欺骗性商业行为”),消费者可通过州法途径起诉,这并不等于间接开辟 COPPA 私人诉权,也不削弱 FTC 与州检察长的执法权。对运营商而言,这意味着 COPPA 的执法主体限制不再是可靠的免责屏障。COPPA 的完整义务框架可参考一站通关 COPPA 合规深度专题,该法 2025年4月的修订要点见美国修订《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

对出海企业的启示

儿童导向内容处于高度敏感的合规地带,运营商不能仅凭年龄限制条款免责;若明知或可合理预见存在儿童用户,仍须严格履行父母告知与同意义务。同类案件的经济成本已多次得到验证:TikTok 2019年支付 570 万美元与 FTC 和解(见FTC 对 TikTok 违反 COPPA 提起诉讼),Epic Games 2022年支付 2.75 亿美元罚款(见从 Epic、Xbox 判例看 FTC 对儿童数据的关切),米哈游 2025年因《原神》支付 2000 万美元(见米哈游因《原神》违反 COPPA 被罚 2000 万美元)。

出海美国的互联网企业应在进入市场前就建立符合 COPPA 的隐私保护机制,重点覆盖面向儿童的内容设计、数据收集与广告定向环节,并预判州法层面的并行诉讼风险,而非仅以联邦执法主体的限制作为抗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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